答:根据您提问的文字叙述,该项工程合同工期为628天,有可能会超过工期,合同中措施费没有明细项目,说明原合同中的措施费按628天施工期考虑和安排的。
2000’定额中的脚架费用的消耗量是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和施工工期定额测算的,按不同的建筑高度脚手的各种材料使用量算出的摊销量作为定额相应子目的耗量而取定的。76m总高的脚手,实物量应为室外地坪面算起至层面沿口结构板面的高度或女儿墙顶面的高度计量。使用期应该扣除地下结构的施工期。(75m高脚手使用期是按17个月摊销的。)所以,超过的工期计算可以按实际租赁期计算费用。(一般现用脚手多数是租赁的,协商解决为好。)
您提的大型机械不知是指什么机械。75m高的建筑物可以按不同高度和建筑面积计算垂直运输机械的降效费用。(详见定额书P867的说明)其他会用到的大型机械为基础和打桩工程部分(这二部分已完成),而且是按实物量计入台班量计费的,其他分部都没有什么大型机械。若实际发生亦可用实用台班量协商计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