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如何规避结算编制单位高估冒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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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有关部门对工程审价收费标准的解释,如果结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不高估冒算,核减额在5%以内,则委托单位(业主)支付的审价费用则较少;反之,超过5%,委托单位则支付较多的审价费(因为是按照送审价)。这是否有悖遏制编制单位的高估冒算?!委托单位该如何规避编制单位结算的高估冒算带来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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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有关部门对工程审价收费标准的解释,如果结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不高估冒算,核减额在5%以内,则委托单位(业主)支付的审价费用则较少;反之,超过5%,委托单位则支付较多的审价费(因为是按照送审价)。这是否有悖遏制编制单位的高估冒算?!委托单位该如何规避编制单位结算的高估冒算带来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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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签定合同时,设定条款;“核减额超过5%部分的审价费用由结算编制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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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合同时,设定条款;“核减额超过5%部分的审价费用由结算编制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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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价是划分收费比例档次的依据。委托方承担审价费是按审核后的核减率乘核减额后的5%部分。超过5%的部分由编制单位负责缴付费用。
规避编制单位的高估冒算风险,可在订立合同时拟定约束承包方高估冒算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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