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 讨论:审计时主材的价格确定标准!

[ 15598 查看 / 11 回复 ]

在93定额情况下,如果装饰工程的主材(如玻化砖、大理石等)造价信息没有、甲乙双方又没有签证确认的,审计单位只按照施工单位的发票单价计入,这样合理吗?有规定吗?应该怎样确定呢?
是不是应该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购买价格再结合市场价格情况适当加一些差价呢?否则施工单位何必去砍价啊?
TOP

在93定额情况下,如果装饰工程的主材(如玻化砖、大理石等)造价信息没有、甲乙双方又没有签证确认的,审计单位只按照施工单位的发票单价计入,这样合理吗?有规定吗?应该怎样确定呢?
是不是应该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购买价格再结合市场价格情况适当加一些差价呢?否则施工单位何必去砍价啊?
TOP

发票为准
TOP

发票为准,也要防止做假的呦!
TOP

装饰定额的材料价格的取定应该是与土建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否则如何体现量价分离的主导思想?我认为应该由甲乙双方商定,大家认为呢?
TOP

我赞成1165网友的意见
TOP

预算员上岗证97年发的培训教材上写明:P81页 “量价分离的含义是,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其定额消耗量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其定额价为基准价,仅供测算造价指数和经济分析之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竞争确定。”
我的看法是由于目前作预算、审计的大多是原来做土建的,思路显然受到土建定额的限制。
TOP

A-1165网员:装饰工程中某些主材造价信息上确实没有刊登,因为品牌规格太多,也无法一一表现,所以甲、乙双方在施工前都应作好调研或者先确定品牌的材料价格,避免事后发生异意。审计单位在没有确认资料时,只能按照施工方提供的供货凭证计价。甲方若有异意,可以根据供货方的凭证核实,若差距太大,再作商议,所以我们建议应先作好调查,定价定牌,在合同或协议中先定好条款。
TOP

谢谢斑竹指教!
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没人专门负责价格签证,合同也没有说要审计,现在工程搞完了,又要来审计一说。想继续请教斑竹:审计时的主材价格的取定有没有明文规定按施工单位的发票计算?如果合同未注明要审计,结算核减金额如果超过5%,施工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审计费用?
施工单位苦啊!
TOP

这不过是甲方责任心的问题,碰到负责的审计单位,会结合市场行情,相应的帮助甲方(未劲责)协调,较圆满的完成工程结算。
“合同也没有说要审计,现在工程搞完了,又要来审计一说。”说明你明明知道对方存在认识上的差距,还故意走这条路,甲方找到你们作施工,真是上辈子“积德”啊......应该不停的提示甲方,这些材料需要认可,这些材料市场上还有更号的产品,然后马上签下来,不就解决了码。关键还是你自己做人啊。
甲乙双方的合作,犹如婚姻,看双方付出些什么,而不是获取什么。你们从根子上是准备“痛宰”人家一刀,现在还叫苦?
莫名其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