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等垂直运费设备如何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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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您好!
      我们在建工程因各种原因已远超合同工期,合同约定“工程造价选用2000定额综合单价的方式计价,土建工程综合费率确定为5%,安装工程综合费率为42%,开办费、施工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除保护邻近建筑物的地基加固措施费、设施保护、改道、迁移等措施费以及按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工程检测费;其它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其它因素而调整;另工程保险费、建设单位另行专业分包的配合、协调、服务费均按本合同另行规定。)”
请问:
  1、本合同措施费中是否包含材料检测费?施工过程中有些甲方指定的材料价格按规定必须做检测,总包不愿支付费用,甲方只能先行垫付,请问审价时其材料检测费可否扣回?
  2、塔吊、人货梯垂直运输设备的单价在合同工期内如何计取?乙方原因引起的超合同工期又如何计取?
  3、脚手架的单价在合同工期内如何计取?乙方原因引起的超合同工期又如何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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