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材料检测费应由哪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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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您好!
      我们在建工程2008年9月签订合同,实际开工为2009年10月,合同约定“工程造价选用2000定额综合单价的方式计价,土建工程综合费率确定为5%,安装工程综合费率为42%,开办费、施工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除保护邻近建筑物的地基加固措施费、设施保护、改道、迁移等措施费以及按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工程检测费;其它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其它因素而调整;另工程保险费、建设单位另行专业分包的配合、协调、服务费均按本合同另行规定。)”
    签约时为邀请招标合同总价只是为了应付招标而定,故无预算书,签订合同时也无措施费相关明细表,仅此一条关于措施费的约定。
    我方认为合同中约定只有工程检测费由甲方支付,材料检测费在措施费中已包函,若措施费偏低,应认为是总包的让利行为。总包采购材料应为合格产品,甲方指定的品牌也不例外。
    请问:本合同措施费中是否包含材料检测费?施工过程中如人防材料和电线电缆按规定必须做检测,总包不愿支付费用,甲方只能先行垫付,请问审价时其材料检测费可否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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