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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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根据沪建市管〔2008〕12号《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一文规定。当施工期材料、人工等单价超投标进单价5%、3%时,可以进行调整。请问老师,其调整的基数是以施工期平均价与投标时平均价相比,还是与投标价相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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