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程审价项目(93定额)钢筋翻样审核工作中遇到这样子一个问题:
1.我司(审价单位)认为:93定额中成型钢筋的接头方式是按绑扎接头测定考虑的,当结算时遇钢筋超长钢筋时(接头为闪光对焊),不能单独计算焊接费用.应按每9米(工厂常用标准定尺)加一个搭接长度而计算重量,计入总量调整.
2.施工单位认为:实际工作中有教多钢筋原材料是6米的,应按6米为定尺标准计算搭接长度,计算重量入总量调整.
3.业主方认为:定额中的钢筋是按成型钢筋测定的,而不是按原材料测算的.成型钢筋该子目中已含成型钢筋制作费,焊接费用等已含在里面了,不应该另外计算搭接长度重量.而是应该按图纸理论计算长度(无搭接).
4. 此类问题争议较大.定额也无具体解释.烦请斑竹和工作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