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该不该给配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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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应了解施工围墙部分工程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场地时,是否另行报建该项目,是否使用原总包搭建的临时设施,是否使用现总包方设施如:水、电的装置设备等,若原施工总包方对他们的施工提供了服务,则施工围墙部分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服务配合费。原总包方在原包工程内容中所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中、并未包含围墙这部分的工程费用在内,所以请双方用协商的方法处理好这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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