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202 - 2010-6-12 14:43:00
现有一工程位于金山地区,上周遭受台风侵袭,施工单位的临时工棚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还好没有人员受伤)。现为了安全起见,施工单位对所有损坏的临时工棚都做了修复。请教版主,修复产生的费用是否能向建设单位签证予以补贴?
B-3202 - 2010-6-12 14:43:00
现有一工程位于金山地区,上周遭受台风侵袭,施工单位的临时工棚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还好没有人员受伤)。现为了安全起见,施工单位对所有损坏的临时工棚都做了修复。请教版主,修复产生的费用是否能向建设单位签证予以补贴?
D-9001 - 2010-6-12 14:43:00
B-3202网员:因台风过后,发生工地临时用房损坏的情况较多,提出不同要求的情况最近发生也较多。我个人的看法这种特殊的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为临时设施是按单位工程的直接费总合计取2.5%考虑的。损坏的修复量请乙方核算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一次性补贴解决为好。
B-2801 - 2010-6-12 14:43:00
可以与甲方协商给予相应的补差,因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按照建筑施工合同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应该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当然事先双方都应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果有乙方不作为,则甲方不予承担)
A-6248 - 2010-6-12 14:43:00
象这种情况一般应该有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