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31 - 2010-6-12 14:43:00
请问: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标准是否一定要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概算其他费用管理文件资料汇编>中沪财建(2002)189号文,按投资额划段费率计算,若建设周期长,能否提高费率,按3%~5%考虑允许吗(总估算超过1个亿)
B-0931 - 2010-6-12 14:43:00
请问: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标准是否一定要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概算其他费用管理文件资料汇编>中沪财建(2002)189号文按投资额划段费率计算若建设周期长能否提高费率按3%~5%考虑允许吗(总估算超过1个亿)
D-9001 - 2010-6-12 14:43:00
B-0931网员:沪财建(2002)189号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文件适用于国家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应执行本规定。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您的问题中未明确建设单位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是否使用财政性资金。而且(2002)189号通知也明确1998年颁发的相关文件都同时作废,本市其他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所以请按文件的附件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执行。请注意,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按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它应包含项目投资是一、二类费用之和计算的。不是单一的建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