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2-000107 - 2010-6-12 14:43:00
版主:现有一新建商务楼(高17楼)。其中空调、技防、绿化、钢结构等内容均为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请问版主,总包单位收取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工程配合费,一般按造价多少计取?(原总包合同中未予以说明)。其中,空调工程的配合费是按分包单位的建安造价计取?还是应加包括由建设单位购置的设备费用?
JD2-000107 - 2010-6-12 14:43:00
版主:现有一新建商务楼(高17楼)。其中空调、技防、绿化、钢结构等内容均为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请问版主,总包单位收取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工程配合费,一般按造价多少计取?(原总包合同中未予以说明)。其中,空调工程的配合费是按分包单位的建安造价计取?还是应加包括由建设单位购置的设备费用?
D-9001 - 2010-6-12 14:43:00
JD1-000107网员:请以后注意,提问时必须述明,是以什么定额作为结算依据,便予我能有根据的回答问题。
根据您提问中所述若以93定额为结算时,甲方指定分包的内容,在总包单位投标报价的开办费中是否列有分包项目的总包服务费内容,若列明有此项费用明细,则总包不能再计取总包服务费。开办费及措施费项目未列入该项费用的,可以另计。计费标准一般为分包项目的总造价的4~6%数额大的取费率应相对小些。空调只能计取现场安装部分内容,不含设备价。计取分包服务费时应按项目内容分别订立合同,合同中应注明几项内容:
1. 使用总包方现场已搭设的脚手架;
2. 使用总包方现场已接通水电,不再另计水电费;
3. 使用总包方现场垂直运输设备;
4. 提供施工时产品存放地及办公用房;
5. 完成收尾的嵌、补、清洁等工程;(例如门、窗嵌缝、接板补洞,粉刷表面修复等)
6. 其他(如安保等)
总之数额以现场的分包内容及造价,双方协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