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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上海建定建设工程信息网 » 建筑装饰 » 3766 关于合同条款的再请教。(原问题编号3731)
B-3202 - 2010-6-12 14:43:00
版主,首先祝你节日快乐。我原提的问题(问题编号3731)中建设单位当初是进行了工程招(投)标。但是,在进行招(投)标时设计单位的图纸还没有出齐,施工中建设单位更改了许多内容,而且也补充了许多新的施工内容。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书时没有采用定额和综合费率,而是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情况说明,运用综合单价,并结合类似工程的情况编制了投标书,而且承诺了下浮系数。所以,我们认为这项工程基本符合综合单价,数量应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除合同承诺条款外。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望版主指正。谢谢!!!
B-3202 - 2010-6-12 14:43:00
版主,首先祝你节日快乐。我原提的问题(问题编号3731)中建设单位当初是进行了工程招(投)标。但是,在进行招(投)标时设计单位的图纸还没有出齐,施工中建设单位更改了许多内容,而且也补充了许多新的施工内容。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书时没有采用定额和综合费率,而是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情况说明,运用综合单价,并结合类似工程的情况编制了投标书,而且承诺了下浮系数。所以,我们认为这项工程基本符合综合单价,数量应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除合同承诺条款外。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望版主指正。谢谢!!!
D-9001 - 2010-6-12 14:43:00
B-3202网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们的合同应以单价固定合同为定义,因为设计变更多,建设单位变更多,说明工程实物量是变量的,但是原投标中的单价已基本确定,在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单位价格不变。施工方承诺的3000元以下的项目,不作调整实际是空的,因为量在变,总价也跟着变了,我理解是材料不变,工艺不变的项目,计价的原则和价格不变是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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