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开发的项目据目前进度会超过合同工期628天,其工期延误甲乙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现总包提出大型机械及脚手架等使用周期预算中只考虑6个月,要求增加超过部分费用。
请问:1、2000定额中已考虑使用周期为多少?
2、可否认为合同工期内大型机械及脚手架等使用费已含或措施费中已含(合同中措施费没有明细)?
3、超过合同工期部分,暂还没有明确谁的责任。若已明确属甲方原因影响部分,其使用费起算时间为多少?如何计算?
盼您回复!
补充:开发项目为洒店式公寓,总建筑面积为14902平米,其中地下二层2930平米,地上15层,一至三层为商场4-15层为标准层,层高4.5米,地上建面11972平米。建筑总高76.05米。
JD1-000510 最后编辑于 2011-04-14 14:52:43